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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密网友”偷你没商量 一农民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12:0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6月6日,由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盗窃案审结,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到桂林打工的农民陈某在网上认识了女青年李某,经过几天网上聊天,双方约定见面。2006年4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带陈回家过夜。次日起床后,陈趁李洗漱之机,将李的1150元人民币现金和电动车盗走。

  李某洗漱完毕后不见陈某的踪影,突然发现自己包里的现金和楼下的电动自行车都不见了,便马上拨打陈某的手机,却无人接听,无奈之下,李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两天后,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编辑:李华林作者:张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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