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清拖欠工程款不得投资新项目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9:19 南方日报 |
|
汤炳权强调 未清拖欠工程款不得投资新项目 全省还有拖欠工程款18.4亿力争8月底还款完毕 本报讯昨日上午,省政府召开省清欠重点督办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座谈会,汤炳权常务副省长到会并作讲话,对进一步加快我省清欠工作步伐进行部署,并对清欠重点督办项目如何进一步加快清欠进度提出具体要求。 汤炳权指出,目前,我省的清欠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截至5月18日15时,全省还有900多个房地产开发和社会其他投资项目共拖欠工程款18.4亿元,国务院明确要求各地所有的拖欠项目都必须在今年年底前清欠完毕。 汤炳权强调,各地有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力争以8月底为还款完毕的最后期限。尚未清还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企业,不得批准其投资开发新项目,禁止其以自己的名义或投资入股单位的名义参与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新开发房地产项目,禁止其投资方、股东参与政府重点工程投资建设活动,限制其参与政府特许行业的经营活动。 符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