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拍乱穿马路者照片示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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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0:04 兰州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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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东方早报》报道,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告诉记者,从8日开始,每天7:00-19 :00,便衣交通协管员在黄浦、卢湾、静安三个区开始了他们的抓拍行动。 8日各区每个路口都抓拍了上百张照片,这些照片将送交区文明办,经过删选,并由文明办组织在其单位内部展览曝光。同时,上海市文明办透露,这些照片也将在沿街商务楼宇内公示,相关方案目前已在商榷。 据悉,自8日起,便衣交通协管员将选择“两乱”违法现象较多单位所在的路口,如学校、医院、写字楼、机关等所在的路口,用数码相机抓拍上述单位人员“两乱”违法行为。 上海市文明办副主任陈振民表示,文明陋习的整治存在着容易反复的弊端。之所以在商务楼宇内公示,事实上也是针对这种反复的“不得已而为之”,其目的也是为了警示,提醒市民时时刻刻记住文明行路,不但保证城市形象,重要的是也保证自己的安全。 按照计划,相关部门将在主要干道边的楼宇中设立公示栏,将拍到的行人乱穿马路的照片张贴在内。 -专家观点 在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章友德看来,交警部门对乱穿马路者进行抓拍、并在其单位内部展览曝光的做法可以理解,“不过很多流动人口未必有单位可查。”作为国际型的特大城市,上海应该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方式。 -网友观点:正方 ●乱穿马路是中国一大陋习,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不能靠教育的和风细雨,还得依靠法律和强制措施。如果人们过马路时有所顾虑,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乱穿马路的现象。 ●对乱穿马路者进行曝光没有法律依据牞行人乱穿马路也属违法,这叫以毒攻毒以牙还牙。 ●民族素质亟待提高,到了该治理的时候了! -网友观点:反方 ●乱穿马路只是道德问题,曝光于法律上恐怕没有依据。 ●交通部门没有权力这样做,这是对人身权利的侵犯。 ●展示照片是侵犯人权的,我国早已不再对犯人采取游街、示众等手段,拍照展示是一种倒退行为。 ●将照片曝光可能会断送被抓拍者一生的前景,是极不负责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