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入学规定出台小学新生报名不得测智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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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08:4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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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报道】□通讯员施皎金陵晚报记者郝也 昨天,南京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小学新生入学的有关规定。 入学年龄为6周岁根据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0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 年龄可视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属下面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并持有相应的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一是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二是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适龄儿童随父母户口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三是儿童户口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口应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产权证)不符的,由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5月底前完成报名工作 各区县约在5月中、下旬确定具体报名时间。适龄儿童监护人员根据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产权证等有关证明。办理手续时,学校可了解儿童有关情况,但不得进行智商等各种测试。 学生若在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入学,则作为借读处理。凡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户口所在地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办理借读手续,到借读学校就读,并注明借读年限。 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开始后出现的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5月底以前,各小学完成新生报名工作;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监护人发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张榜公布。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 不得拒收残疾儿童省、市实验小学要严格控制借读生数量,严格控制班级学额,省实验小学不得突破48人,市实验小学不得突破52人。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按规定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向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凭相关手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就读。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学校将安排盲(含低视力)、聋哑、弱智儿童和其他残疾儿童的入学。盲、低视力儿童的家长可与市盲校联系;聋童的家长可与市、区县聋校联系;弱智儿童的家长可与区培智学校(班)联系。残疾儿童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应尊重家长的选择,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编辑豆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