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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11·10”抢劫案中牺牲的4勇士被追认为烈士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6:35 红网

  红网永州4月7日讯(通讯员陈汝财)4月6日下午,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召开革命烈士追认大会,会上分别宣读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交警唐奎林和基层信用社职员莫晓辉、社区干部陈本亮、何兰君四位同志为革命烈士的批复,并向其家属颁发了革命烈士证明书。会议号召全区人民学习四位英雄各自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及不畏强暴、见义勇为的精神,认真领会和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新荣辱观,为创建平安冷水滩做出贡献。

  莫晓辉,女,瑶族,1963年11月出生,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营镇人,生前系冷水滩区上岭桥农村信用社副主任。陈本亮,男,1964年11月出生,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办事处三多亭社区党委副书记兼第一支部书记。何兰君,男,1965年2月出生,永州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人,生前系冷水滩区梅湾街道办事处计生干部。2005年11月10日上午7:30,冷水滩区上岭桥农村信用社突遭两名持枪歹徒抢劫,莫晓辉在呼救的同时与持枪歹徒奋力拼搏,被歹徒当场杀害;听到呼救声和枪声的陈本亮、何兰君立即赶到现场,与歹徒进行近距离的搏斗,均被持枪歹徒杀害在现场。唐奎林,男,1968年3月15日出生,永州市冷水滩区仁湾镇渣冲村人,生前系冷水滩区交警大队河西中队科员,一级警司。2004年10月15日上午9时05分,唐奎林同志在冷水滩城区执行任务,遭刚因无证驾驶被查扣车辆的驾驶人罗昌荣报复杀害,壮烈牺牲。

  英雄事迹发生后,冷水滩区在做好宣传、奖励的同时,积极向省人民政府申报烈士。2006年3月16日省人民政府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同意追认莫晓辉、陈本亮、何兰君,唐奎林四位同志为烈士。

稿源:红网 作者:陈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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