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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冒险作业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8:26 法制日报

  本报兰州4月6日电 颜爱勇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将自7月1日起实施。

  该条例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安全管理的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情况下的停业作业和紧急撤离权,工伤保险和伤亡赔偿权。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对从业人员行使上述权利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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