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货物托运哈尔滨丢失 赔偿标准是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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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8:51 红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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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先生显得非常激动,如果按照现有托运赔偿标准,他此次要亏损9万余元)红网长沙4月3日讯(记者 汤红辉)将价值10余万元的货物托运出去,本来以为交完托运费就可安心无事,谁知货物却石沉大海,而货运公司表示只能按业内标准赔偿托运费的三倍。今日上午,长沙市中南汽车世界的鲁其忠谈起这次托运经历,连说“亏大了”! 托运人:10万余元货物踪影全无 鲁其忠是中南汽车世界五金机电城的经营户,专门经营焊丝已有十余年。由于业务市场的拓展,对外托运货物是经常的事情。3月24日,他委托湘星货运公司,将42箱总共价值10余万元的焊丝运往哈尔滨。为保证焊丝运送安全,双方约定运送过程中不再换车,以直达形式运抵哈尔滨焊丝研究所。在交纳完2900元托运款,并填写了一张货物名称、数量和货物运送起始地点的简单托运单后,他便如往常一样回家安心等侯收货方的电话。然而,数日后哈尔滨收货方张教授给他打来电话,称货车到了,但发现车上货物已损坏了三分之一,要求司机在卸货时共同验收并签字完成交易后,却遭到了司机拒绝,接着司机转身将货一溜烟运走了。接到电话后,他赶紧与货运公司取得联系,货运公司拨打该司机手机时已经关机。至今10万余元货物踪影全无,后虽然多次找到货运公司,但一直没有结果。 货运公司:已向哈尔滨警方报警 记者找到位于中南物流园的湘星货运公司,该公司大门紧闭,一把大锁结实地封住了店门。记者拨通了货运公司门口广告牌上的联系电话,一自称姓常的负责人接受了采访。该负责人表示,他已经向哈尔滨警方报警,相信不日就有结果。而负责运货的司机姓石,是吉林人,他自己以前并不认识司机,是对方自己找上门来的。如果货物没有追回,也只能按托运业内标准,最多赔偿鲁先生所交托运费的二至三倍。 托运方:希望制定新托运赔偿标准 在中南物流园,记者发现十余个货运公司门口,都设立着一块木板,上面标注着要托运货物吨数和目的地,其中目的地都是外省。据一货运公司老板介绍,他们把这些货运信息公布出来之后,就有外省运货来湘的司机主动开车找上门来,在谈妥运费后,对方就留下身份证、行驶证等有效复印件,把货物运送到目的地。货运公司也正是利用外省回程车的便利,营取其中的运费差价。而一旦发生货物损坏或者丢失,也只能按照业内标准赔偿。 在随后的调查采访中,十余名托运方一致认为,如果货物在托运中途丢失,只能按照业内标准赔偿托运费的三倍,是不合理的,“这是托运行业的霸王条款”,希望有关部门从货物的本身价值方面,牵头制定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托运赔偿标准,不要让托运赔偿遭遇政策“真空”。而鲁其忠先生也表示,如果丢失的10万元货物最终没有找回来,他将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此事,绝对不会接受托运行业标准的赔偿。 稿源:红网 作者:汤红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