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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立遗嘱清明植树寄哀思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1:51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兴国讯李人庆、陈小兵报道:日前,兴国县埠头乡桐溪村李得福老人开了一个特别的家庭会,73岁的李老立下遗嘱,自己去世后,每年清明,后代只允许植树纪念。

  兴国被列为“全国水土保持治理重点县”,该县许多老人认识到植树造林对子孙后代的重要意义。清明前夕,该县开展了“文明过清明,绿树荫子孙”倡议活动,组织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等“六老”到乡村现身说法,号召大家破除陋习,以植树的方式代替烧冥

币的做法。老人们以实际行动教育子女要植树护绿,要求自己死后不要土葬,实施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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