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议全国人大修改《节约能源法》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34 南方新闻网

  深圳建议全国人大修改《节约能源法》

  提议实行重点用能单位保供电与节能水平挂钩

  本报讯(记者普德法)根据深圳相关规定,深圳全市139家重点用能单位在2007年必须将单位能耗降低15%以上。昨日,在向全国人大财经委汇报深圳相关节能工作时,深圳有关负责人建议全国人大修改现行《节约能源法》,能否实行重点用能单位保供电与节能水平挂钩。

  深圳市贸工局相关统计,深圳每年从能源基金安排500万—800万元资金规模,以节能贴息方式扶持深圳节能产品和项目的发展。2001年—2005年,共完成贴息1217万元,以1:40的效能,带动社会资金近5亿元投入各类节能改造工程和产品开发。这即是说,五年来共有5亿多社会资金投入节能产品的开发。

  据悉,目前深圳已经率先在全国开展政府机构及财政支持单位的节能行动。全市已完成市政协等14个政府机构及财政支持单位改造方案的编制评审和网上招标工作,总投资额511万元,回收期1—2年,节能率20%以上,预计今年上半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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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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