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车操办婚事至少封存三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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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23:30 人民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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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石家庄1月20日电记者王方杰报道:石家庄市纪委近日发出通知,春节期间,要严肃查处动用公车操办婚事。一旦被查实,用于操办婚事的公车,至少要封存三个月。 石家庄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近期,他们发现动用公车操办婚事问题有所反弹。春节将至,又是一个结婚高峰期,为此决定在春节期间加大对动用公车操办婚事问题的治理力度。 在最近发出的通知中,石家庄市纪委要求,市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间断地明察暗访、现场录像、接受群众举报,巡回监督,对顶风违纪动用公车操办婚事者一律从严惩处,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石家庄市纪委规定,领导干部本人及近亲婚庆事宜,不准通知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得接受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现金、物品,一律不准用公款向婚庆事主赠送现金、物品。严禁指派下属单位、分管部门及工作人员设立操办机构、账房,严禁操办婚事动用公车,租借车辆不得超过6辆。对于动用公车操办婚事单位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一律按规定追究责任。凡操办婚事动用的公车,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封存,情节轻微的,三个月后解封;情节严重的,半年后方可解封;对车辆超编超标的,一律没收。 石家庄市纪委还规定,司机擅自动用公车参与婚事的,除收缴500元至1000元车辆使用费外,党员给予党纪处分;不是党员的给予行政处分;是临时工的,一律辞退。对操办婚事使用公车的当事人,除按动用公车数量每辆收缴500元至1000元车辆使用费外,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婚事大操大办、动用公车的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单位责任人,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