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推行免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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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0:14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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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9日讯(记者 王文隆 通讯员 熊建忠张璞)日前,长沙市就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费用减免补助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副市长曹亚宣布,在去年基础上,今年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实行“一费制”全免,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秋季免杂费入学,同时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部分生活费。据了解,如此大力度、广范围地推进义务教育免费制,在全省尚属首例。 今年,长沙已将义务教育免费制列为2006年市政府“八件实事”之一。 三类学生享受“全免” 此次长沙享受“一费制”全免的家庭贫困学生(含子弟学校贫困学生)主要包括享受中央免费教材的学生、城市低保户和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等三类;秋季免收杂费的学生主要包括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等4个县(市)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预计所需经费总额为7676万元。其中需要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的经费约6057万元。 三项制度确保落实 为确保工作落实,长沙建立健全了3项制度。一是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年初各县市(区)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签定责任状,年底市“八件实事”考核办和相关部门组织考核验收。二是经常性助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整合各种助学资源,将财政资金和“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不同来源渠道的扶贫助学资金打捆使用,统筹管理,合理安排。三是经费落实和拨付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按时足额地将免补经费拨到相应学校,严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中心学校截留、克扣和挪用。有关经费的落实和拨付情况要适时在市内媒体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和全社会的监督。 据悉,从明年秋季开始,长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全部实行免杂费入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