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莫忘申请执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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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3:47 大众网-农村大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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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乡私营企业厂长夏某与某市农机制造有限股份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夏某为农机制造公司加工小型小麦收割机零部件5000件,价格每件8元。两个月后,夏某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加工好的收割机零部件送到该农机制造公司,而该公司却拒绝接受。其原因是,根据市场调查,该小型小麦收割机已经在市场饱和,因此该公司决定不再制造。在夏某多次找该公司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将该农机制造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该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该农机制造公司在15日内履行合同 约定,接受该收割机零部件,支付零部件货款4万元,并赔偿夏某经济损失1万元。判决生效后,夏某非常高兴。夏某等了半年多,也没见该公司上门送款,无奈下,他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书。但法院认为其递交之日已超出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故法院不予立案执行,夏某无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实现其自己的合法利益。 【释法】所谓申请执行,是指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在对方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运用国家的强制力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执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根据;二是执行根据必须具有给付内容;三是执行必须以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无故拒不履行义务为前提。《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夏某赢了官司,符合执行的三个条件,但却忘记了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使得依法讨回货款和赔偿款的权利丧失,这一教训是极为深刻的。在此,提醒那些打官司赢了的当事人,当你赢了官司,在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法院执行,切莫竹篮打水一场空。 庄奎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