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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匪放人“赠”手榴弹孩子玩弹致两人死亡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5:5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1月10日上午,曾在开封县轰动一时的“武装部副部长绑架孩童致死案”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2000年4月14日,时任开封县袁坊乡武装部副部长的米振祥和当地农民陆振生、曹松等人一起,绑架了该乡袁坊村村民李建增9岁的儿子李鲲鹏,索要财物。李家接到敲诈信后立即报案,开封市公安局随即抽调警力赶到李家破案。

  得知李家报案的消息后,李鲲鹏第二天晚上被放了回来,并同时带回米振祥亲笔写的一封敲诈信和一枚手榴弹。见孩子安全返回,李家人和在李家执勤的民警兴奋不已。李鲲鹏向家人和民警详细讲述了事情经过,并把敲诈信和手榴弹拿了出来。遗憾的是,执勤民警把这枚用于民兵训练的真手榴弹误认为儿童玩具,第二天早晨,李鲲鹏玩手榴弹时,将引信拉出,李鲲鹏当场被炸身亡,李鲲鹏的爷爷抢救无效不久死亡。

  事发后,陆振生、曹松先后落网,并分别被判死刑和无期徒刑。一名民警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也受到刑事处罚。而该案重要参与者米振祥却长期在逃,2005年7月才在广西落网。

  在1月10日的庭审中,公诉人和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朱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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