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只能逼学生“停学打工”吗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8:56 南方都市报 | |||||||||
|
来信/来论 因未按时交学费,兰州理工大学的20余名学生被停学,以使他们外出打工,尽快将所欠学费补交。对此,作为主管部门的甘肃省教育厅认为“因为学生拖欠学费已给学校教学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所以这种停学打工法还是可行的”(12月23日《新京报》)。
“停学打工”的方法可不可行?应该说是可行的,这让学生在筹集学费方面又多了一种选择,但前提应该是学生自愿。可我们所看到的却是完全变了味的“停学打工”,低年级学生想申请助学贷款不可能,想念书你就得交费,交不出来你就得去打工,这和教育部的“绝不让一个考上大学的大学生因为家庭贫困上不了学”的要求完全对不上号吧?而作为教育主管部门,难道会不知道该校还有超过一半的助学贷款没发放出去?为什么不去过问没把贷款发放出去的原因,反而支持这种把人往死里逼的“停学打工”? 刘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