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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内卖香烟食品百货买商品可开汽油发票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9:52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刘继斌

  本报20日讯为了促销加油站内便利店的商品,哈市一些加油站竟违规将司机在站内购买的商品全部开汽油发票,方便司机回去报销。今天,记者对哈市部分加油站乱开发票现象进行了暗访。

  据哈市私家车主王先生反映,为了方便司机购物,哈市一些加油站都在站内开设了便利店,可有些加油站为了促销站内的香烟、食品、百货等商品,竟将司机在站内购买的商品全部开汽油发票,以便司机回单位能够报销,以此促销便利店内的商品。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今天上午,记者首先来到中山路124号的加油站,见记者加完油索要发票,加油员就向记者推销汽车使用的玻璃水、香水等物品,并称所购买的商品都可以开汽油发票,拿回单位就可以按照汽油报销。加油员还告诉记者,旁边的便利店内什么都有,购买都可以开汽油发票,而且多开几十元钱的票据也可以。

  在该加油站的便利店内记者看到,货架上高档香烟、食品、饮料、百货、车内装饰品等应有尽有,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在这里不管购买多少东西,都可以开汽油发票,有报销条件的司机回去都可以报销。

  道外区先锋路26号的康正加油站便利店内,货架上也是食品、百货样样都有。见记者欲购买店内商品,工作人员极力推荐,并表示,购买这些商品都可以开汽油发票。

  记者走访了多家加油站,只有道外区东直路88号旁的一家加油站在站内便利店购买的食品等不能开汽油发票。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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