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宴上男青年醉酒身亡 伤心父母状告七名同桌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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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6:5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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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通讯员李征)在生日宴会中,男青年张某饮酒过量身亡,其家属将同桌聚餐的另7人告上法庭,索赔10万余元。 8月1日是张某20岁生日,当晚,他邀来李某等6名好友,来到另一好友陈某所开的餐馆聚餐。8人从当晚7时喝到次日凌晨2时。在众人轮番相劝下,酒量较小的张某醉倒在沙发上。随后,李某等6人也醉醺醺离开餐馆。 2小时后,陈某见张某醉得厉害,遂通知其家人将其送至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为急性酒精中毒(重度)、急性呼吸衰竭。张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张某父母悲痛之余,将李某等7人一并告上汉阳区法院索赔,4日此案立案。 同桌喝酒者该不该赔偿?昨日,记者采访了多名律师,律师意见不一。一种观点认为,张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却不能自控,以致身亡。而张某父母诉李某等7人强劝硬灌,无证据证实。因此,张某本人对其死亡应负直接责任,其他人无责。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李某等7人应承担“见危不救”的不作为责任。“他们看到张某醉酒不省人事,有义务及时将其送到医院救治,但他们没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