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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男人为争取平等权利而战?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23:53 红网

  作者:普嘉

  7月25日的《东方早报》一则题为的评论看后我差点笑出声来。作者夹叙夹议地讲述了他身着背心去某著名商场购物,结果被保安拦在门外。他心中忿忿不平:为什么女人穿吊带背心可以进入商场,而男人却不可以,这不是公然歧视男性么?文末写到:“男性的争取平等权利的这场斗争,才刚刚开始……”

  面对酷暑,商场理应为顾客着想,变通规则无可厚非,但无关男女平等。作者小题大做,把自己的遭遇上纲上线到男性争取平等权利的高度不免有些荒唐。他在文中叙述到:“女权主义运动在国内的发展的步伐,似乎比起许多西方国家以及邻居日本、韩国等国来,都要快上许许多多,在现实的日常生活层面上已经见效神速……现在人们所面临的情形却是,这个运动的见效似乎神速过了头,女性在今天反变成了超越规范之上的特权阶层,执法只对男性严格。”中国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女权运动还值得怀疑。

  笔者倒是经常听说帮助女性实现教育、劳动就业等方面基本权利的活动,比如解决农村女孩失学问题的“春蕾计划”、解决女性就业问题的白领女性专场招聘会。然而实行这些活动的前提是存在有些影响女性顺利实现自己权利的障碍,这些障碍的产生可能是客观的,源于男女固有的生理差异;也可能是主观的,是人为设置的“性别歧视”。有的时候男性在政治、经济所占据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不让男性穿背心进入商场就归结为“性别歧视”,“女性在今天反变成了特权阶级”的说法有失公允。

  我们再回过头看看作者的遭遇,他穿着背心不得入内,而商场里却有三五成群、穿着吊带背心的小姐。商场“穿背心者,不得入内”的规定似乎不是特指男性,女性也应当包括在内。笔者认为这则规定和一些高级宾馆、饭店的“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内”或者“请穿着正装”的规定同出一辙。男士在正式场合往往西装革履把自己裹个严实,而女性的礼服一般都“露”:中式的旗袍,上身无袖露出手臂,下身开叉,大腿若隐若现;西式的晚礼服低胸、露肩、露臂十分正常。可见男女身穿正装有别,顺便调侃一句:女人露一点美丽性感,是城市街头的风景线。男人呢?恐怕还得多去健身房,练就一身肌肉再来展现吧!

  比起别的国家,我国对妇女权利的保障的确比较先进的。法律针对女性有些特别条款,比如现行宪法强调男女平等,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在刑事法律中对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实施刑罚和强制措施也有变通规定。表面上看似乎有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但不考虑差异,追求形式上的绝对平等往往会沦为完全平均的绝对平均主义,平均主义表面上是要抹杀一切差异,在各方面绝对的均等,而抹杀差别的结果,又只能造成更大的差别和新的更加严重的不平等,这和实质的平等是背道而驰的。笔者发现许多人对男女平等的理解存在误区:去年让女性能够和男人一样站着小便的发明的问世,打着解放女性、男女平等的旗号;不久前关于“八·三男人节”的争论沸沸扬扬,矛头指向“三·八妇女节”,到今天身穿背心的男人不得入内,要开始一场男性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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