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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下周启动实施回避制度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3:22 东方网

  东方网7月1日消息:下周起,本市中招工作便将启动。市教委昨日出台实施中招“阳光工程”的规定,其中规定了回避制度,直系亲属有参加2005年中考的人员,当年必须回避。

  此次中招加强了对特长生招生的监管,录取体育特长生和文艺特长生,要按学校招生资质、比例、名额、条件等进行规范操作。

  在招收择校生方面,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规定,区县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区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5%;单个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

  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发现招生考试人员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应立即取消其招生工作资格。

  这份名为“中招管理和监察意见”的规定还指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需建立考生接待制度,认真受理招生考试中的群众信访。

  2005年中招“六不准”

  不准在招生报名、考试、阅卷、登分、考生信息登录和投档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不准违反规定推荐和录取优秀生、特长生,以及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入学;

  不准接受考生(家属)的钱物、宴请和向考生(家长)许愿;

  不准逾越招生部门自行招收无档案材料的考生;

  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招收规定区域范围之外的考生;

  不准将捐赠、赞助与考生入学挂钩。-->

  作者: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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