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闹事持刀砍伤3警官遵义中院终审裁决,两村民领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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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0:05 贵州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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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遵义红花岗区金鼎镇两村民,在派出所民警出警处理时,不是配合警方调查而是采取极端方式——持刀砍伤3名警官。近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28日晚,红花岗区金鼎镇板桥村的周家贵,在同村村民周加权家里喝醉酒后,到附近程女士所开的商店买烟,程见时间很晚于是没有开门,为此周家贵心中不快,借机闹事,将程女士的商店门窗砸烂,程女士立即向警方报案。 当晚,金鼎镇派出所副所长覃某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后,迅速带领协管员苟某出警。赶到现场后,民警向周家贵表明身份并出示警官证,在此过程中,周家贵不但不听民警劝阻,还持刀将协管员砍伤。尔后,周家贵又身揣2把菜刀,赶到程女士家,将赶来的派出所张所长和另外一名副所长聂某砍伤。而在警方依法传唤周家贵时,周加权阻碍民警传唤,致使一名民警被砍伤。后来,经法医鉴定,派出所张所长和协管员的伤情为轻伤,副所长聂某为轻微伤。 今年4月,红花岗区法院审理后,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周家贵和周加权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故分别对两人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和6个月。 作者:陈晓伟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