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三部门成立省打击非法招生小组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08: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 凡以高校招生代理人、人才交流中心或定向培养单位等名义进行的所谓代办、代录行为,都属非法、无效;高招录取中不存在所谓花钱买指标的许诺;网上录取结束后,录取名册由省招办直接寄往各招生学校,而非由个人或他人携带转交学校……针对即将到来的高招,昨天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打击非法招生考试活动的通告并提醒家长“花钱买不到大学录取通知书”。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强调,省招生办公室是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唯一的办事机构。我省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所有录取事项都由省招办和招生院校在网上进行。凡以高校招生代理人、人才交流中心或定向培养单位等名义进行的所谓代办、代录行为,都属非法、无效。根据规定,未经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不能组织招生。高校招生计划的调整,包括录取期间增加的招生计划,均须经省有关部门批准,由高校与省招办在网上进行,并严格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高校增加招生计划,必须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得降低录取标准,不得指名录取学生,不得向考生乱收费。因此,所谓花钱买指标的许诺,都是欺骗行为。据介绍,招生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联合成立河南省打击非法招生考试活动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方面集中开展行动。首席记者张可丹

  省打击非法招生考试活动的举报电话是:

  省教育厅:0371-63941024(7月4日前)0371-62891106(7月4日—8月20日)0371-63941024(8月20日后)

  省公安厅:0371-65882740省监察厅:0371-66343090责任编辑:陈要逢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