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成立省打击非法招生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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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08: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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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郑州讯 凡以高校招生代理人、人才交流中心或定向培养单位等名义进行的所谓代办、代录行为,都属非法、无效;高招录取中不存在所谓花钱买指标的许诺;网上录取结束后,录取名册由省招办直接寄往各招生学校,而非由个人或他人携带转交学校……针对即将到来的高招,昨天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打击非法招生考试活动的通告并提醒家长“花钱买不到大学录取通知书”。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强调,省招生办公室是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唯一的办事机构。我省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所有录取事项都由省招办和招生院校在网上进行。凡以高校招生代理人、人才交流中心或定向培养单位等名义进行的所谓代办、代录行为,都属非法、无效。根据规定,未经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不能组织招生。高校招生计划的调整,包括录取期间增加的招生计划,均须经省有关部门批准,由高校与省招办在网上进行,并严格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高校增加招生计划,必须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得降低录取标准,不得指名录取学生,不得向考生乱收费。因此,所谓花钱买指标的许诺,都是欺骗行为。据介绍,招生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联合成立河南省打击非法招生考试活动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方面集中开展行动。首席记者张可丹 省打击非法招生考试活动的举报电话是: 省教育厅:0371-63941024(7月4日前)0371-62891106(7月4日—8月20日)0371-63941024(8月20日后) 省公安厅:0371-65882740省监察厅:0371-66343090责任编辑:陈要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