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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下桃色陷阱敲诈老年嫖客 一老汉被假警察敲去两万元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7:4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记者王永安李岚本报郑州讯 布下“桃色陷阱”,敲诈老年嫖客。昨天,由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案审结,刘某、全某均被中原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27岁的刘某是巩义市孝义镇人,在郑州从事色情行业时,认识了刑满释放的淅川县农民全某等人,几人商量敲诈老年嫖客的钱。去年7月15日,刘某在中原区西耿河村租了一间房屋。当天下午,她引诱年近七旬的尚某到其住处,与其发生了性关系。7月16日上午,刘某、全某等人找到尚某。全某冒充民警,以尚某与刘某发生不正当关系为由,向其索要2万元。尚某因儿孙满堂怕丢人,更害怕被拘留,就“拿钱消灾”。此后,全某等人又向尚某勒索1万元钱。尚某拿不出钱,便向儿子借,在儿子的追问下,说出了实情。在儿子的劝说下,尚某去报了案。12月28日,刘某、全某被抓获,今年1月18日,被中原区检察院批捕。

  线索提供张胜利张忠锋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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