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重点查办职务犯罪 去年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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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01:26 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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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1月11日讯(记者 刘怡斌通讯员罗家欢)湖南省检察长会议今天在长沙召开,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之享出席会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在报告中回顾了去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对今年的检察工作进行了部署。 2004年,湖南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219件1538人,同比分别上升12.66%和11.77%(其中大要案740件,占立案总数的60%);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421件540人,同比分别上升34.94%和35.34%(其中重特大案件96件,占立案总数的28、5%)。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4亿元。 2005年湖南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 同时,对那些为谋取不当利益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要坚决依法查处。认真做好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纠正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刑事诉讼监督要突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违法取证、判决畸轻畸重等问题加强监督,促进依法立案、依法侦查、依法审判。特别是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的案件,要坚决依法提出抗诉。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作制度,抓好试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三类案件”要无一例外地进入监督程序。 省检察院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要围绕公正和效率,继续抓好已经部署的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法律监督能力和公正执法水平的提高。 李江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在具体执法办案中,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要平等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别要关注和维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按程序办事,尊重和保护人权。要加强信访工作,继续做好集中处理涉法涉诉工作。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着手,着重解决利益驱动、执法不公正、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侵犯人权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度。 李江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真正把“严打”方针贯彻到侦查、批捕、起诉等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日常工作中去。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窝案和串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大胆行使法律监督职权,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效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把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坚决查办司法不公、执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增强监督的实际效果。(稿源:红网)(作者:刘怡斌)(编辑:汤红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