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证制度亟待突破五大制约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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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07 成都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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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中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但是,目前中国公证制度的发展却面临着多种因素的制约: ———公证立法明显滞后。现行公证暂行条例已施行20多年,许多内容明显不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约着公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公证书的效力难以得到落实。民事诉讼法规定公证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在有些地方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 ——公证执业人员量少质弱。由于现行公证暂行条例对公证员的学历和文化素质要求较低,公证改革滞后于律师等行业,公证行业很难吸引并且留住高素质的人才,特别是近年来业务骨干流失严重。虽然从2001年起,司法部提出公证员必须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中选任,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很少选择公证行业,个别地方公证员数量逐年减少。 ———公证执业活动缺少保障。中国公证制度设计基本参照大陆法系国家的通行做法,公证处和公证员要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但在职务保障方面,与大陆法系国家的通行做法差距很大:对公证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或在公证员面前作虚假陈述的行为,没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公证调查往往得不到有关部门和个人的配合。责权不对称,导致公证执业常常处在两难境地。 ——公证执业环境有待改善。比如,一些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过分依赖行政手段,不善于运用包括公证在内的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一些部门借助行政权力,推行各种名目的鉴证、见证,对公证造成冲击;少数不法分子冒用公证处和公证员的名义,制作假公证文书。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公证秩序和公证形象。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