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近五成长江河道采砂可采区“解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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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21:16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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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姚润丰)水利部副部长陈雷17日说,目前长江河道采砂已经解禁或准备解禁的可采区达到15个,占规划可采区数量的45.5%。这标志着我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正由全面禁采向有序解禁管理稳步推进。 陈雷是在此间召开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会议上做上述表示的。他说,在15个可采区中,已完成可行性论证的可采区有13个;已完成采砂许可审批的可采区有9个;已经解禁实施的可采区有4个。目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包括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可采区和可采期采砂活动监督管理、禁采区和禁采期打击非法采砂等工作内容都将纳入行政首长责任制。 陈雷表示,1998年长江发生大水后,国家投巨资修建了长江堤防、三峡水库大坝等重要水利工程,有力地保障了长江两岸防洪安全。但上世纪90年代,长江河道非法采砂活动十分猖獗,由于滥采乱挖曾造成河岸崩塌、采运砂船云集航道发生船舶碰撞沉船、挖断和损坏水下过江电缆影响邮电通讯等事件发生,严重危及长江河势稳定、堤防安全、通航安全。 目前解禁可采区监管得力、开采有序。陈雷介绍说,自2002年1月1日《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长江水利委员会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一度猖獗的非法采砂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一度混乱的采砂秩序得到了根本扭转。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没有发生一起因非法采砂而严重危害长江防洪和河道堤防安全的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因非法采砂而造成重大海损的事故,也没有发生一起因非法采砂而引发严重水上治安问题的恶性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