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随意人流”彰显人性光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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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20:15 金羊网-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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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国标(南昌) 从生物学上讲,人是胎生动物。在出生之前,有近十个月须生存于母体子宫之中。人的生命权应受法律保护,这毫无疑问,但在生命的边际,那些尚在母体内的胎儿是否也应受到保护?贵阳市以法规的形式回答了这一问题,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禁止随意流产,彰显了人性的光辉。 每一个生命都是可贵的,不管是存在于现实中还是存在于胎盘中。因此,我们有义务为保障生命的正常延续作更多的努力。14周的胎儿已经逐渐成形,他已经是一个小生命了。这个时候施行人工流产,无异于是对生命的谋杀。立法禁止随意实施人工流产的行为,是向着尊重人权、保障人权中的最基本的生存权迈出的可喜、实质的一步。 立法禁止随意流产,其另一个出发点是维护人类的平衡繁衍和社会稳定。当越来越多的女婴被堕胎,男女比例越来越不协调并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时,立法禁止随意流产显得尤为重要。至于这项措施可能带来超生的负面影响,我们应该从根上治理,而不是拿一个个无辜的生命去祭奠。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