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44万职工参加医保 覆盖率8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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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9:13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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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4.22万人,参保单位6401家,参保覆盖率达88.44%。其中福州市本级参保人数29.58万人,参保单位3341家。医保定点增至81家 随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为了满足参保人员就医购药需求,福州市逐渐将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扩大到社区、乡镇和民营医院、药店。目前,福州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81家,其中省属及部队医院17家,市、区属医院20家,民营医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机构37家,定点零售药店29家。低保居民享受医疗救助 今年由财政局设立专项资金,对福州市持有《低保证》的居民实行住院医疗救助,医保中心对其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医疗费用予以审核支付。年初以来,共支付医疗救助费6.5万元。 此外,福州市在实施医改的同时,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费用统筹和同步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实施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截至11月,全市已有1155名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达到商保赔付范围,医疗费用达2256.5万元。不合理费用增长得遏制 从实行医保的第2年起,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结算就实行定额管理,今年起全部门诊费用也实行定额管理。对医疗费用超定额部分按比例支付,医院自付30%。节约的费用由医保中心专户管理,用于分类弥补定点医疗机构超支费用。通过努力,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今年1~11月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人均门诊医疗费用为901.06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74%。基本医保“双轨”运行 鉴于福州市困难企业面大,企业职工工资低,退休费用负担重,如果福州市本级参保单位和职工都按照“基本医保”实行,将不能保持基金收支平衡。所以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双轨制”,根据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和人员状况确定其参加“基本医保”或者“大病医保”。“大病医保”职工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与“基本医保”一样,但适当调整了国家、企业、个人分担比例,符合福州市国有企业现状和承受能力。同时,“大病医保”考虑到国有困难企业无力缴费问题,规定企业缴纳退休人员医疗统筹金有困难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由财政各口基金垫付,待企业资产变现时偿还,有效解决了我市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记者黄戎杰)(来源:福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