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工清欠:重庆欠薪案件将向社会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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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6:44 四川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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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部网消息 从14日起,重庆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查处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人数在20人以上或拖欠工资金额5万元以上案件将向社会公布。 为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14日起至2005年春节前,对重庆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实行向社会公布的制度。 据了解,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通过市内各新闻媒体和重庆市劳动保障网(www.cqldbz.gov.cn),不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庆行政区域内由市和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查处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违法行为,以督促拖欠工资的单位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尽快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督促拖欠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主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将首先责令其在3日内补发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或制定2005年1月20日前补发拖欠工资的计划或书面承诺,3日后仍未补发拖欠的工资或未能制定切实可行还款计划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对向社会公布后仍不按规定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法律责任规定,除责令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外,还将责令加付拖欠工资总额50%至1倍的赔偿金,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惩处力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