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推动企业年金制度 退休职工有望涨养老金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3:21 新华网 |
|
昨日,记者从省劳动部门获悉,为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江苏省将推动实施企业年金制度,鼓励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为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增加退休职工养老收入。 据介绍,企业年金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方案适用于试用期满的职工,并对劳动模范、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员适当倾斜。允许企业从企业筹集资金中划出一定数额,用于对本企业已退休人员的适当补偿。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均可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无异议的,企业缴费部分可按有关规定税前列支。另外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必须充分尊重广大职工的意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应提交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应征得出资方(国资委)的同意。其他企业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集体协商确定。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处王处长介绍说,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目前将在一些效益比较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且足额缴费的企业中先行试点实施,通过政府政策鼓励支持,使企业自愿建立年金制度,提高退休职工的养老生活水平。(完)(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