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职保安同事受心理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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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1:30 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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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卫华来源: 赔偿需等责任认定结果为殉职保安申请追认荣誉称号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18岁的保安员陈清中在24日纠正行人违法行为时被撞身亡。昨天6时许,陈清中的父母在两名亲属的陪同下抵京,陈清中生前所在单位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公交分公司将他殉职一事告知了他们。而陈清中所在保安中队的全体保安员也都接受了心理辅导。 市交管局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相关情况。18岁的陈清中是河南省南召县白土岗镇人,是家中独子,家境不佳。11月初从事保安工作,从16日开始负责闹市口路口交通秩序维护,期间平均每天纠正、制止违法行为20多起。 记者此前在采访长安街沿线保安员时了解到,部分保安员表示今后不想再管行人的违法行为。而在事故发生的次日中午,陈清中所在的西城交通队保安中队的全体保安员都接受了心理辅导,以消除他们的不安心理。 据了解,对陈清中殉职的善后问题,目前正在商讨中。同时,保安公司正积极为陈清中申请追认荣誉称号。 另据西城交通支队秦军副支队长介绍,在事故中受伤的民警韩雨是西单队二警区副警长,当时正替班在路口值勤。事故导致韩雨右腓骨小头骨折,颈6椎体压缩骨折,肾挫伤,头外伤后神经性反应,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目前,韩雨还在天坛医院观察治疗。 记者昨天在医院里看到,韩雨的脖子和右腿均被固定住,根本无法下地行走。对于事故的发生,他说“想不起来了”。据了解,目前韩雨对事故发生的前后没有一丝记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