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后左腿短了6厘米 71岁患者向医院索赔28万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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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1:46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2次手术之后,遵义汇川区董公寺镇的杨国仙老人左腿足足短了6厘米。为此,她一纸诉状将遵义三四一七医院告上法庭。11月25日,遵义汇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杨国仙申请,今年4月5日,遵义市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鉴定,认定:杨国仙目前存在髋、膝功能丧失50%,左下肢短缩6厘米等不良后果,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当天,原告杨国仙是躺在轮床上被家人推着出庭应诉的(如图)。法庭上,杨国仙几次情绪失控痛哭失声。她说,近4年来,她仅仅出过3次病房门,其余时间都是在病房度过的,失去了正常人的生活,并拖累了家人。 在当天的庭审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损失共计18万余元。此外,原告还根据遵医附院司法医学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续医费评估书》,要求被告预支10万元续医费。 当天开庭前,原被告双方就赔偿数额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庭外调解,由于被告只同意一次性赔偿20万元,调解最终失败。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作者:刘鸿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