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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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2:02 信息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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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记者刘谷华)昨日下午,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指出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此外,还对意外险、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都在细则规定之内。 据了解,细则的使用范围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其中还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