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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身失财 “小姐”报案 骗色劫物“老板”落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6:06 新华网

  曾于今年2月一手制造轰动长葛的“2·16”案的主犯胡某近日又涉嫌新罪。如果罪名成立,法院将对他数罪并罚。他的两个同伙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004年1月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胡某、张某、贾某密谋后共乘一辆出租车来到长葛市董村镇一路边小旅社。互称“老板”的3人在旅社内各选择了一名有手机的“小姐”。商定价格后,他们决定到长葛市区嫖宿。

  到市区后,3人各领一名“小姐”来到小旅社或浴池内。发生性关系后,3人将“小姐”的手机(一部为“夏新”牌、一部为“中侨”牌,胡某骗得的是一部杂牌手机)骗走或夺走。张某在抢劫时还将卖淫女小红(化名)打昏。之后他们将手机在长葛、平顶山等地低价处理,共得赃款1400多元,并很快挥霍一空。

  根据小红等人报案反映的情况,公安机关先后将张某、贾某抓获。10月29日,除胡某早已被逮捕外,张某、贾某均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讯问,他们供述了抱着“小姐”也许不敢报案的侥幸心理,多次利用此种方式诈骗、抢劫财物的犯罪事实。(来源:新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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