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走向深入初具雏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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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6:35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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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 叶国标 俞丽虹11月15日报道:作为上海市实现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战略目标和推进“信息化、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重要抓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走向深入。据上海市信息委主任范希平介绍,今年以来,围绕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使用、失信主体惩戒三个关键环节,上海继续推动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开展社会诚信创建活动,诚信体系建设实现了新的突破。 在信用立法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系列地方法规,使征信机构管理、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等初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今年2月,《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出台,规范了个人信用征信行为;5月,《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出台,促进了政府部门自身信息的公开。《上海市规范和促进企业信用征信的规定》也有望在年底前出台,从而为企业信用征信活动提供法律支撑。 制订信用信息的地方标准,为信用信息的规范记录与归集提供基础性技术保障。《企业信用信息元数据格式及数据交换接口技术规范》,将企业信用信息分为基本情况、资质许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知识产权情况、公共信息6类;《个人信用信息元数据格式及数据交换接口技术规范》,将个人信用信息分为身份信息、配偶身份、联络信息、工作单位、金融帐户、非金融帐户、公共记录7类。 构筑信用报告的使用制度。上海从政府部门使用信用报告的制度安排入手,以使用带动记录、归集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譬如,市工商局在企业合同信用评价、著名商标认定、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和担保公司注册登记时,要求提供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市国资委在修改《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时,增加了要求产权受让人提交信用报告的条款;市科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跟踪管理时,倡导提供企业的信用评估报告;市建委要求企业建材备案登记及建筑企业资质年检时提供信用报告;市政府采购办要求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须到其建设的供应商信息库登记基本信息,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倡导企业提供信用报告。 个人征信业务发展迅速,征信模式和运营机制步入良性循环。截至9月底,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成员单位已由初期的14个增至45个;入库人数达485万,来自非金融系统的信用信息比例超过50%;出具个人信用报告数239万份,日均出具数超过5500份,其中90%的个人信用报告主要用于商业银行对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审批等金融环节。预计,到2005年底,入库人数将突破600万人,日查询量将超过1万份。 下一步,上海将继续扩大包括学历、就业、资历等间接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社会性信用信息采集覆盖面,保持个人征信对银行业务的支持;同时将重点在就业、工商登记、社会特殊职业资格人员监管等非金融领域推广使用个人信用报告,争取经过1-2年的努力,使非金融领域的使用比例从目前不到5%扩大到30%左右,使个人联合征信系统更好地为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服务。 企业征信业务发展平稳,运营环境进一步改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上海从事企业信用服务的征信机构有20多家,其中,主业为银行资信评估的8家,从事企业征信和调查的10家,从事信用管理咨询的4家,还有个别机构兼营商帐追收、信用保险等业务。企业联合征信机构入库企业数达60万户,信用调查机构月均出具企业信用调查报告已从去年的3500份升至目前的6000份。 经济主体信用意识不断加强。上海先后制订《关于开展信用培训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意见》,加强企业信用人才培训、帮助企业提高信用意识、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学会运用信用产品和服务规避经营风险。截止9月底,归口国资委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全部组织信用档案建设业务培训。 丰富多采的社会诚信创建活动,营造了知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社会氛围。譬如,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组织22个行业协会开展信用档案建设,万户企业向社会作出诚信承诺。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医保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应用诚信成果提高监管水平。有的部门主动把掌握的诚信信息纳入联合征信数据库,如市高院将司法判决信息及案件执行信息纳入联合征信系统,市司法局通过公布律师、公证员等管理相关人的奖励或处罚信息供征信机构直接从网上采集使用。今年9月,个人信用报告提供量达15.5万份,创月查询量的历史最高纪录,不少市民为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而主动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