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师工资“白条”三年消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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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1:0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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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高、中考成绩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记者黄继妍报道:近日,省政府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要将学校建设作为县级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要确保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生人数平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费用逐步增长。要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 对于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白条”问题,《意见》规定,县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将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从2004年起,由各有关市、县分三年时间,消化欠发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不准以任何理由摊派、克扣财政已拨付的教师工资。《意见》规定,县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高考、中考成绩作为评价奖惩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依据。 (大江网-江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