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辣时评 律师为什么找法官“揽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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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9:33 千华网-鞍山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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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据报载,北京市一位翟姓律师,因为案源不足,突发奇想,给几家法院的多名法官发出信件,内容为:“在您主审的民事和经济案件中,您可将当事人的一方介绍给本人,我可按所收代理费总额的40%作为介绍费支付给您。”几家法院的法官收到此信后,举报了此事,翟律师因此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了律师执业证书。 明目张胆地拉法官“下水”,共赴违法谋私之旅,这等荒唐之举究竟是为什么?我想,这与某种大环境有关。翟律师在信中描述得无限美好的“律师法官合作方式”,在个别地方其实已是司空见惯。某些违规的案子背后,往往站着一些不良法官和不良律师。从巨额律师费中分成,这已成为某些法官贪赃枉法的手段之一。由于直接向诉讼当事人索要“红包”风险大、易暴露,某些不良法官早已改变路线,在律师身上打开了“突破口”———他们与律师形成了互惠互利的关系,一个前台判案,一个在后台收钱。巨额律师费帮律师发财致富,也助不良法官以这种隐蔽手法把“黑钱”洗白。 律师成了法官的“跟班”,对律师来说也是“好事”一桩,办案轻松自在,没有了艰难的调查取证,也不必在法庭上唇枪舌剑、据理力争,只要跟法官拉好关系,啥都能“搞定”。在他们的共同操作下,某些徇私枉法的判决书屡屡在公众意料之外出笼…… 对于翟律师致法官们的“一封信”,我们不能仅把它当成一则“黑色幽默”来看待。其实,它有意无意间揭开的东西,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工人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