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交办15个农业法执法检查整改问题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7:4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彭楚舒 通讯员龙志专路标)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农业法综合执法检查办公室就检查中发现的15个问题向省政府进行了交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有关厅局负责人出席交办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些问题包括: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市)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现代化测评指标体系的问题;关于降低基本农田保护率的问题;改革粮食风险基金的提取办法的问题;关于要求降低农村排灌电费的问题;关于乡村债务问题;关于国家、省重点工程占征用土地的补偿费问题;农村“两工”取消后湖区县水利建设面临困难局面的问题;税费改革后村干部工资待遇如何解决的问题;关于请求豁免贫困地区财政和政策性债务的问题;建议加大对洞庭湖区水利建设的无偿投入力度的问题;关于建议提前取消蓄洪垸的农业税的问题;关于妥善解决农机监理工作的问题;关于要求改革并建立健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问题;关于目前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与湖南当前“三农”工作的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关于修改完善农业法律法规的问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意见,这些问题交由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处理,能够解决的尽量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3个月内提交答复意见。庞道沐指出,解决这些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是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需要,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办,及时办,区别对待,分类处理,该政府部门解决的要抓紧研究,需要国家解决的要抓紧向上反映,各承办单位要加强督办落实,取得办理实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