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城区遭执法尴尬呼吁扩展"三禁"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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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11:06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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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成区在迅速拉大,但郑州市“限制养犬”、“禁鸣”、“禁放”的管理区(俗称“三禁”)域却还锁定在环城快速路以内。近日,住在“禁区边缘”地带的居民频频向本报提建议,“希望郑州长大的同时,也要把‘禁区’扩大,让一路之隔的城市居民能享有同等权利”。 其实在市民发出这样的呼声的时候,有关部门已经着手研讨“三禁”边界的重新划定问题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市人大常委会计划把《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列入明年修改计划,通过适时修改地方法规来顺应城市的迅速发展。 环外居民有话说 无证犬吓唬孩子投诉无果 近日,家住湖光苑小区的王女士向执法部门反映,该小区内常有无证犬随地大小便,几只大狗还经常吓唬孩子。但这起投诉却让行政执法部门深陷尴尬与无奈之中。中原区执法局局长王建业说:“因为湖光苑小区位于西三环西侧,超出了市政府界定的限制养犬范围,原则上讲,执法人员到该小区执法、暂扣无证犬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们能做的最多也就是劝阻和说服,与居委会大妈的权限差不多。”实际上类似王女士这样的遭遇和投诉还有很多:环线外居民小区内,突然汽车夜半狂鸣喇叭,最多是道德问题,而不受法规限制…… 翻开199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总则里第二条便是限养区的范围界定,即包括本市市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新郑机场、黄河游览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据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处李处长介绍,在条例刚开始实施时,结合当时市区建成区的范围,市政府界定的限养区范围是“东至(老)107国道,西至西环路,南至航海路,北至北环路”,之后,随着建成区的扩大,限养范围继而延伸到了南至南三环。因近年来,市政府并没有划定并公告新的限养区范围,截止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于养犬问题的管理范围,依然只是在环城快速路以内的区域。 鞭炮声惊扰老人警察无奈 家住北环中方园小区的马先生夫妇都上了年纪,而且患有心脏病,他们告诉记者,每年春节就成了老两口的“灾难日”。在他们所住的楼上,节日期间经常会有人在深更半夜冷不丁地燃放鞭炮。老两口一受惊吓,这一夜就再也睡不好了。老两口试着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人说过年放鞭炮图个喜庆,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提醒他们打110。但民警来了,却找不到燃放人,只好转一圈儿后离开。无奈之下,老两口只能在除夕夜用棉花塞住耳朵,以图清净。 负责“禁放”管理工作的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郑州市对烟花爆竹的销售源头进行了严格管理,但周边县市并未禁放,加上私人车辆的增多和携带便利,给市区禁放增大了难度。来自消防部门的信息表明,每逢过年,在非禁放区内,燃放鞭炮惹下了不少祸端,特别是在禁放区外的郊区,有多起火灾是因为燃放鞭炮引起的。 小区内喇叭声声无人能管 市民徐先生刚刚在中原路与环城快速路交叉口的湖光苑小区买了房,本来是件喜事情,可是一些情况让他十分不适应:他每天回家,只要一到环城快速路上,就会经常性听到几十辆汽车一起鸣笛的情景,场面相当“壮观”,使得在郑州市区工作的他常常感到十分不适应。小区内一旦这辆车挡了那辆车的路,便有司机高声鸣喇叭,破坏了小区的安静,“郑州市城区已经扩大了那么多,啥时候能把我们居住的地方也划在‘禁鸣区’内呢?”他问。 据了解,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在市区禁鸣区内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禁鸣区由市公安机关公告并设置禁鸣标志。”“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或在禁鸣区内鸣喇叭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并可吊扣驾驶证两个月以内”。按照本市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市区三环以内全部为机动车禁鸣区,即交通宁静区,而三环外就没人管了。 城市长大是事实 5年来郑州城区扩大近一倍 说起近年来城市的发展变化之快,家住中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附近的市民张先生很是感慨,“环城快速路是2001年才开通的,早在5年前,中原路的华山路往西去还是大片的田地,西环路以西的住宅区还没有开发呢!” 1999年末郑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为124.72平方公里,2003年末市区建成区面积便迅速增大到212.4平方公里,到2004年9月底,市区建成区面积已增至230.08平方公里。市区建成区面积已经在5年内“长大”了近一倍。 据市规划局副局长周定友介绍,过去一说起郑州市区建成区,人们脑海里就画了个圈,即环城快速路以内的区域,但实际上,市区建成区范围已经壮大了许多。据国务院批复的《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2010年)》,近年来,郑州一直按照“多中心、组团式”的城市总体布局迅速成长。从市政府近日公布的建成区范围来看,不仅包括了三环快速路以内区域,北三环路以北至新柳路区域、南三环路以南至107国道区域、西部须水组团、北部花园口组团和南部小李庄组团都已是建成区。 周定友说,就郑州城市的发展趋势看,未来的市区建成区范围还是继续向周边扩张的。2001年,日本黑川纪章先生为郑州建设郑东新区做规划方案时,就郑州市现行的城市总体规划,对郑州市未来的城市发展格局做了大胆的设想,并得到了专家们的肯定,他提出,未来的郑州总体是“一个中心组团、五个边缘组团”的格局,其中中心城区东部将延伸到龙湖和郑东新区CBD。而省委、省政府给郑州提的要求是“建设大郑州,发展大郑州”,正在着手编制的郑州市城市发展战略,初步计划到2020年郑州市中心城区面积将会达到500平方公里,人口也将达到500万。 相关部门说对策 市政府法制局:“禁区”扩大并不复杂 昨日,市政府法制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两部“禁止”性地方性法规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关键在于执行。 “因为条例已经说得很清楚,具体‘禁区’范围界限应当由政府随时公告,”他认为,随着城市框架的扩大,各执行单位应当定时向市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提请市政府重新公告。“其实,这个程序一点也不复杂,关键在于具体的执行!” 针对扩大“禁区”的想法,作为重要执法单位之一,市公安局法制室的贾康认为,扩大“禁区”的想法很好,但是执行起来却有点难度。“一个规定的出台,并不是一家单位说了算,需要多家相关单位互相协调。”为此,他建议由市政府出面,召集公安、市政、行政执法、交通等多家单位,在征集市民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一个规定,对有关“禁区”进行重新规划和划定。 市人大常委会:初步计划明年修订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司久贵告诉本报记者:“如果市民反映的意见较为集中,经过调研确实可行,在明年的立法工作中可以考虑对相关地方法规进行修改。” 司久贵认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禁放”区域和“限养”区域的具体界限都应当由市人民政府及时公告。“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地方性法规确实需要适时修改,市人大常委会初步计划在明年的市人大常委会上,对《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和《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进行重新修订,“希望到时市民能够对两部法规的修订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修订后的法律更加完善和符合郑州的市情。” 市市政管理局:修改意见已有草稿 郑州市市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贺大文认为,比较目前国内许多城市对养犬问题出台的地方法规来看,现行的《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中有许多不科学之处,在这几年的操作中也确实遇到了许多条例不能解决的问题。“目前市政部门已经初步拟了一份关于《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的修改意见,对下一步本市养犬条例的修改提出了许多具体问题,很快将送往市政府。” 贺大文透露说,修改意见中他们对市区和郊县等区域内的养犬管理提出了更细致的划分,对于犬只养殖场、交易市场也要有明确的管理办法。“建议在重点限养区即建成区内,不允许养烈性犬、大型犬,养殖场、交易场所的设立也要根据规划严格审批、科学管理。同时,对于犬只的卫生安全检疫问题也有明确的规定。” 条例背景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1994年12月1日施行) 第四条本市二七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邙山区的建成区及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禁放区域的具体界限由市人民政府公告。 《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1999年1月1日施行) 第二条下列区域为本市限制养犬区:即本市市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新郑机场;黄河游览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 限养区的具体界限,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来源:中原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