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一些企业下岗失业职工纳入社保补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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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5:58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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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11月5日电(记者王金涛)本来只有国有企业大龄下岗失业职工才能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如今也“照”向了一些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的身上。重庆市政府最近扩大了社保对象补贴覆盖面,首次把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纳入其中。 截至今年10月,重庆市共结存下岗失业人员22.81万人,其中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有6万人,他们年龄偏大、技能偏低,属再就业困难群体,需要政府扶助。起初,重庆市政府规定,只有录用国有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的有关企业,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考虑到一些集体企业“4050”人员同样就业困难,生活艰辛,重庆市财政最终挤出部分资金,用于扩大社保补贴覆盖面。 2003年,重庆市财政局发文规定,对各类服务型企业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以及在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企业,按其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在社会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各类企业,区县财政可结合最低工资标准和本地实际给予适当比例的岗位补贴。 重庆市政府最近新出台的政策补充文件说,把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扩大到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把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范围扩大到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把劳动合同的年限由3年以上放宽到1年以上。 据了解,重庆市社保补贴标准按各类企业、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岗位补贴标准为每年每年1000元。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