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面世 下月1日开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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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6:54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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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4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今天下午,北京市工商局、旅游局联合宣布,《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将从12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在该文本中,包括了对“旅游过程中实际游览时间与购物安排”、“旅游行程变更,责任谁担”以及“违约赔偿如何规定”等问题的规定。 合同文本中规定,旅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外的自费项目要征得旅游者同意;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旅游内容变更,旅行社须征得团队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才能实施; 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原旅行社承担其损失。 此前北京旅游活动中,均是各家旅行社向旅游消费者提供的单方制订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在拟定时没有征询消费者的意见,也没留有与消费者协商的余地,其内容偏重于保护旅行社的利益,有些方面的规定明显不公平、不合法。 据悉,去年北京消协系统受理的旅游合同纠纷占16.2%,今年截至目前已达到近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