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建新房 “老赖”被依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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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11:22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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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云南频道10月30日电(王研 区鸿雁)云南省宣威市法院日前传出消息,该院对当地受到群众普遍关注的一起欠债不还建新房案件作出了决定:对不履行法院判决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樊兴闻拘留15日,并将其新建房屋予以查封,限其10日内还清现金。 2001年8月12日,宣威市板桥镇农民樊兴闻与高某合伙出资,承建某别墅开发工程。协议约定由高某出资10万元,利润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15%平均分成,对方给付的工程款汇入高某的帐户。协议履行中,高某实际投资7.5万元,樊兴闻却未按协议将工程款打进其帐户,致高某仅收回投资5万元。 2004年2月,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樊兴闻给付其余投资本金及利润。宣威法院调解未成后,判决樊兴闻给付高某投资本金2.5万元及工程利润16920元。判决生效后,樊兴闻虽有履行能力,却一直拒绝履行,并在该村建盖了6间三层砖混结构房。在高某申请法院执行的过程中,樊兴闻扬言:钱是有,就是不还。执行人员多次对其做工作无效,宣威法院于是作出前述决定。(完)(云南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