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女工遭遇"不可能任务"建议:应向劳动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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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0:14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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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下达给加工人员的任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厂家以加工人员没有完成任务而违约为借口,不但不给加工费,还将先前缴纳的原料费扣留。即使下岗女工们拼命完成了加工任务,厂家还会以不合格为由卡脖,这让干活儿的下岗女工们很无奈。 不久前,一名下岗女工找到大连市甘井子工商分局南关岭工商所,她反映说自己可能上了厂家的圈套,她拼着命做完的手工活,厂家却以不合格为由不予验收,这就意味着她不仅拿不到加工费,就连240元的原料费也拿不回来。 其实遭遇“不可能任务”的不止她一个。记者从南关岭工商所了解到,两个月来,他们已经接到了十余起类似投诉。工商人员说,来投诉的都是下岗女工,她们都同这家手工艺品加工厂签订了加工协议,可是她们不是因为不能按时间完成任务,就是因为加工的产品不合格,而被视为违约,从而被扣留了原料费。 一名姓刘的下岗女工告诉记者,她是在一则用工广告上看到这份工作的。厂家负责人告诉她,他们给外贸加工工艺品,只要把珠子按规定图案缝制在钱包上就算成活,每个加工费8元。该负责人告诉她,成手一天做两三个不成问题。在交了240元原料费后,刘女士拿了三十件。刘女士同厂家签订协议,约定在15天内完活。 刘女士回去之后一试验才发现,把小米粒大小的珠子按规定图案缝出来并非易事,她一天只能做完一件。刘女士前去同厂家理论,厂家却拿出协议来,刘女士只能吃哑巴亏。 记者从市内一家刺绣加工厂了解到,往工艺品上缀珠通常都是由机器完成,手工缝制没有什么特殊的价值。而且每件8元的加工费成本是比较高的,加工厂根本没有什么利润可图。 工商人员告诉记者,厂家与加工者签订的协议书上约定,不能按时间完成任务,或者不能做出合格产品,都将视为违约,加工者交纳的原料款将被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而加工者都交纳200元以上的原料费。双方协议中对加工标准一条规定得很模糊,厂方可以轻易找出理由来说产品不合格。 工商人员介绍说,先收费用,再用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刁难求职者,这是一些不法用工单位惯用的手法。工商人员认为下岗女工应在求职前做好咨询和调查,尤其在交纳费用的问题上一定要慎之又慎。 工商人员已经建议这些下岗女工向劳动部门投诉。韩林 记者万伟 来源:半岛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