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全面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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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6:39 中国广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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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南昌10月27日消息(记者蔡福津)江西省着手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并对中小学校长实行年度和离任审计制度。 根据这项制度要求,江西省在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引入竞争机制,逐步采取在本系统或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的办法选拔任用中小学校长。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是: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经验,并且身心健康。 根据规定,江西中小学校长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校长每届任期原则上为四年,可以连任。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科学的校长考评体系和考评方式,校长上任前要与教育部门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实行年度和离任审计制今后,该省将实行中小学校长年度和离任审计制度,教育部门要对学校的经费来源及支出情况进行年度审计监督,中小学校长离任前,必须经过教育部门的离任审计。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