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式自行车牌照下月换发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9:44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董巍通讯员尹小丽)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获悉,从11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全市自行车牌照将进行统一换发。凡未换上2005式自行车牌照的脚踏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从2005年5月1日起,禁止在道路上通行,否则依法予以处罚。 市公安局规定,凡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学校、驻沪部队、外国驻沪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持有有效期到2004年的自行车牌照的,可到全市各区(县)非机动车管理所、部分公安派出所、部分自行车委托上牌代办点或居民小区临时换牌点进行办理。办理时,单位车辆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个人车辆必须出示车主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所要换发牌照车辆的上牌凭证登记信息上,如实填写车辆钢印、号牌等信息,才能换发2005式自行车牌照。 此外,集体换发牌照可提供上门服务。凡拥有在用自行车50辆以上的单位,可向所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区、县非机动车管理所)提出集体换发牌照书面申请,由区、县非机动车管理所上门办理。对全日制大学的自行车换牌,也可由有关区的非机动车管理所上门办理,或委托高校派出所进行办理。 据了解,此次换发的2005式自行车牌照有效期为四年,至2008年。号牌式样都为铝板反光凹凸式,采用高光切削工艺和粘贴工程级绿色进口反光膜及隐烁防伪“上海公安”标识,其中脚踏自行车号牌上还标有“上海公安”字样的自行车符号标记、白玉兰图案、以“71”开头的9位数编号以及号牌有效期,电动自行车号牌上标有“上海电动自行车”字样、以“71”开头的8位数编号以及号牌有效期限。两种自行车上牌凭证上,正面都印有车主、车辆厂牌、型号及上牌日期等基本信息,反面注有注意事项内容。 在此次2005式自行车牌照换发过程中,收费标准将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予以执行,同时市公安局还严格要求各办理点将需要换牌的自行车信息输入电脑,并用计算机打印上牌凭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