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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发票不能报销》追踪 发票字迹不清不予报销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05:2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简文敏) 发票开具时间不明、印章不清、单位名称不全的将一律不予报销!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地税局获悉,根据日前该市出台的《关于实施有奖发票后加强普通发票报销管理的意见》,税务部门将对发票报销实施严格监管。

  据了解,自成都启动有奖发票以来,餐饮、洗浴等10大行业的使用发票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其他行业,特别是填开式发票普遍存在填开不规范的情况。为此,成都制定有关《意见》,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如实填开付款金额和单位全称,不得以简称和其他文字符号代替。同时,在填开定额发票时必须按照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的时间准确填开,不得虚开或不开日期。凡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开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和加盖的印章不清楚的发票都属于不合规定的发票,单位将有权不予报销。

  据悉,成都市近期将加大力度监督发票使用单位的发票开具行为,并按一定比例抽查发票的开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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