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见义勇为子女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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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2:49 贵州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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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福建省长途客运司机王民生在几年前有一次见义勇为行为,他的女儿在今年高考中破例被加了20分,考上了西安工程科技技术学院。据悉,这得益于2003年福建省高招办出台的“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的高考加分照顾政策”。(据10月19日《法制日报》) “见义勇为”者应该得到一定的奖励,这用不着讨论和质疑。 但凡事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度”,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也应如此。比如,“见义勇为”是个人行为,那么,对他的奖励也应仅限于其个人,这与他的家人有什么关系呢? 问题的关键是,这对另一些不能够加分的高考生是否公平?显然,只要有了“见义勇为”的标准,那么,这种行为便是“可遇而不可求”之事,其他的高考生或其父母虽然并没有“见义勇为”行为,但这本身并没有任何过错,然而,却仍然要接受另一部分人额外加分的不公平竞争。我认为,假如对他人的奖励易造成对另一部分人的不公,那么,这种奖励就应该慎行了。 作者:周海亮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