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贵州古生物化石资源亟须保护和开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0:08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贵州是古生物化石王国,地下有十分丰富的古生物化石,是我省地下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类形态精美的古生物化石,由于具有极大的观赏和收藏价值,遭到了巨大的破坏。

  古生物化石因处于生命发展的不同时期,形态千差万别。有的古生物化石除了具有科研价值外,由于其精美的自然形态,还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收藏价值以及陈列、展示价值,因而也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被列为奇石的一种。在这方面以我省关岭自治县的海百合化石、鱼龙类化石以及兴义市的贵州龙等化石为最。

  这些地球上不同时期的生物,在巨大的灾难中结束了生命过程,在当时的特殊条件下,成为化石,埋在地下,给现代人通报着当时的各种信息。它们是研究古生物学、古生态学、古海洋学、古地理学、地层学的重要资源,科学家可以借此增加对古老地球的认识。其他人则为有如此精美的化石而叹服,并以获得它而倍感荣耀。

  然而,有人出资收购,当地农民乱采乱挖,致使大量化石流出境外。

  产于我省关岭、兴义等地的贵州龙、海百合、鱼龙等化石,目前在国外的比在国内的多,在省外的比省内的多,个人的比国家的多。需要公开展出、陈列,用于宣传教育时,像博物馆这类专业单位竟拿不出最有价值的展品。

  宝贵的地下资源被乱挖、乱采,成了少数人牟取暴利的手段。为了保护这种稀有资源,地方政府为之付出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却没有任何收入。

  有关部门多次采取行动,打击不法分子,也收缴了部分盗掘、盗卖的精美化石,但至今仍在各有关单位分散存放,任其流失、风化。

  科研部门和科研人员因缺乏经费,很少有机会通过发掘进行科研,而只在被收缴了以后,才有机会看到它们。

  由于埋藏丰富,过去我省古生物化石的研究力量较强,成绩不少。但由于科研不景气,原有的人才不断外流,新人又进不来,形成断层,科研难以为继。

  尽管地方政府十分重视保护,花了力气,仍无法制止破坏。又不知如何开发,端着金饭碗讨饭。

  古生物死亡后能形成化石的极少,大约不到其总数的万分之一。而化石被人们发现的机会又十分小。所以化石资源是我省非常宝贵的财富,也是我国甚至全人类的宝贵财富。

  现在总的状况是,地方政府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进行保护,群众性、公开、大规模的乱掘乱挖行为已经被制止,但是,分散、隐蔽、小规模的乱掘乱挖行为无法制止。宝贵的自然资源仍然遭到破坏,并在不断流失。科研人员没有经费和机会进行科研。少数农民为得几个钱在干着违法的事。地方政府只有大量开支,却没有经济收益。宝贵的地下资源成为地方财政的负担,却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暴富的机会。

  古生物化石资源是一种特殊资源。特殊资源的开发需要特殊的办法。有识之士呼吁,针对这些具有观赏价值和收藏价值的关岭自治县的海百合、鱼龙类化石和兴义市贵州龙化石,提出一个保护性开发模式的构想,以便摆脱这一困境。

  这里有一个前提,我国前不久修订颁布的《文物保护法》对于古生物化石有一条规定:“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鱼龙和贵州龙等是古脊椎动物。海百合不是脊椎动物,不在此列。但关岭自治县也已立法,将其列为保护对象。

  在上述法律条文中,有“有科学价值的”这一定语。我们根据常识可以判断,成百上千件同种类的化石,并不是每一块化石都是“有科学价值的”。一方面,应该肯定,在对它们进行发掘时,其过程本身也是科研的过程,有科研价值。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承认,一旦发掘过程完了,那么,只有其中少量有代表性的化石才“有科学价值”。其他大量的同类化石就不再具有科学价值了。

  如果以上认识成立,有了这个前提,以下保护性开发模式的构想就有了基础。主要内容如下:

  所有的古生物化石资源均属于国家所有,地方政府有责任加以保护。但可以有计划地划出一定地域逐步进行开发(挖掘)。

  进行开发的地域,必须公开招标。

  具有一定资质的公司才能参加投标。它们除了拥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以外,其主要资质条件之一,就是该公司与国内主要古生物研究机构和相关大学有合作关系,能保证相关科研人员都参与整个发掘过程,并进行科学研究。国外人员参与发掘,可以收取一定费用。

  中标的公司发掘出来的化石必须由指定的管理机构(如我省的文物古生物化石管理委员会)进行鉴定。凡具有科学价值、国家保存价值的少量化石,按成本价卖给有关单位。其他同类的化石可以作为商品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为公司所有。

  必须由国家指定的拍卖公司在京、沪、筑等地公开向全球拍卖,以便取得更高的价位和收入。

  公司应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古生物化石的发掘有较大的投资风险。除了按章交税,保证及时支付给当地农民适当的土地使用费,还应确定合理额度的国有资源使用费。

  以上保护性开发模式的好处是:

  地方政府有收入,农民有收入(包括打工收入),调动了地方政府和农民保护化石资源的积极性,有利于开展群众性的保护工作,可以防止化石资源不断遭到分散的、隐蔽的、小规模的破坏。有合法渠道向市场提供观赏、收藏用的化石,客观上使不法分子的活动受到一定限制(否则,只能进行私下非法交易)。

  使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有机会参与发掘过程,并开展科研工作,使相关院所的学生有实习机会而且可获得相应收入。这既减少了国家对科研经费的开支,增加了科研机构的研究活动,也有利于培养新一代科研人才,使相关学科的科研工作能取得科研成果。国家有关单位如博物馆等,可以获得最有价值的藏品。现在分散在相关单位的化石,经鉴定后,有的应交国家有关单位,有的可以参与拍卖,让其得到妥善安置,避免日久风化、遗失、毁坏,并取得合理收入。

  我们既不能以开发为名,造成新的破坏。同时也不能维持现状,使古生物化石继续遭到破坏,让不法分子获益的局面再维持下去。

  以上设想,使这类化石资源既得到合理的保护,又能进行科研和开发,保证地方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以及当地的农民都能得到经济收入。这件事做好了,不仅是贵州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对世界的贡献。

  古生物化石,历来都是考古界涉足的领域,过去均由国家投入。如何适应市场经济,使其既得到保护又能得到开发,是一个全新的问题,尚需共同研究,以便使保护性开发的形式更为完善。

  作者:王录生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打响
协处罚国安罢赛事件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