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油耗子"钻管盗油整瘫宝成线 中石油索赔44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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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9:45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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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起诉罪名: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犯嫌人数:主犯丁汉勤、罗兴国、张文杰等7人 确认损失:清江河水严重污染,石油类超标7951倍;宝成铁路中断行车5小时57分;兰成渝输油管道停输14小时38分;直接经济损失440万元(含90#汽油泄漏440立方米) 在我国第一条现代化成品油输油管道———兰成渝输油管道打孔盗油造成爆管14小时的河南、山东7名身怀绝技的“油耗子”,今日上午8时30分将在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接受刑事审判,其涉案罪名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兰成渝输油分公司同时向法院提出,要求丁汉勤等7被告人连带赔偿直接经济损失448万元。被告聘10人律师团为其辩护。 七犯嫌全为男性 此次庭审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均为男性,共有7人:丁汉勤(绰号丁三,35岁,河南范县人,初中文化)、罗兴国(30岁,河南范县人,小学文化)、张文杰(30岁,河南范县人,初中文化)、王玉志(38岁,山东淄博人,初中文化)、张振辉(别名张辉,32岁,河南范县人,小学文化)、李平山(别名李伟,36岁,河南范县人,小学文化)、李铁刚(25岁,河南清丰县人,小学文化)。前3人为主犯,后4人为从犯。另有3人在逃。 公安两次补充侦查 据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称,2003年12月19日上午8时许,兰成渝输油管道广元市市中区赤化镇石羊村青林碥发生特大爆管泄油事件,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仅用80小时就从河南省境内将7名犯罪嫌疑人擒获。今年3月19日,广元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以7被告人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向广元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由于案情重大,市中区检察院一周后转至广元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市检察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经济损失440余万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确认的此次事故损失为:泄漏地清江河水严重污染、石油类超标7951倍;宝成铁路中断行车5小时57分;兰成渝输油管道停输14小时38分;经济损失440多万元(含90#汽油泄漏440立方米)的严重后果。 深夜钻管 36吨赃油卖了11万 今日庭审,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宣读的《起诉书》将首次披露7名被告人供认的盗油细节。据调查,7名油耗子共盗得赃油36吨,卖了11万元。而此次盗油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40余万元。 跨省踩点 一走就是800公里 2003年10月,丁汉勤得知兰成渝输油管道建成投运,遂告知让他探情况的罗兴国等人。同年11月,王玉志驾车与罗兴国、张文杰、孙志广(在逃)、孙泽绍(在逃)以及丁连成(在逃)从河南出发,寻找在兰成渝管道上打孔盗油的合适地点。6人从兰成渝输油管道兰州出发点开始,沿该管道选择作案地点,最后选定广元赤化镇石羊村青林碥(宝轮镇附近)为打孔盗油地点。盗油地点选定后,6人回到河南,由罗兴国、张文杰准备阀门、水带、电瓶,特制手钻等作案工具。(来源:华西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