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宁夏农民工追讨工资有法可依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8:30 新华网

  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昨日,记者从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已在宁夏全面实施,其中规定工资要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将被记入信用档案。此举标志着农民工今后讨工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暂行办法》适用于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暂行办法》要求,今后企业必须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欠款。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暂行办法》强调,企业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另外,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暂行办法》规定,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拖欠或克扣工资的;不支付加班工资的;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即将打响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孙楠2004上海演唱会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姚明首部自传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