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医师非法行医 老翁诊所输液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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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2:28 大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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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丰顺县汤坑镇2000年发生的一宗因非法行医而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最近经丰顺法院判决,退休医生邱某赔偿受害人丧葬费和死亡补偿费共5万多元。 被告邱某是一位70岁的退休医生,退休后没有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便在家里开设诊所,经常为同村村民看病。2000年7月4日上午,同村71岁的老人邱某映因感冒鼻塞,便到邱某家中看病,邱某了解邱某映的病情后便开出医药处方,叫其儿媳给邱某映输液。大约输了2个小时,邱某映突然感到胸中不舒服,不久便倒在椅子上,面色晦暗,不省人事。见此情形,邱某及其儿媳马上对邱某映进行抢救,终因抢救无效于当天上午死亡。事情发生后,由于当地村委干部及时赶到现场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未报警要求对死者进行尸检以查明死因,也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而是按农村风俗将死者埋葬。事隔3个月后,被害人家属向邱某要求死亡赔偿,当地有关部门先后多次调解双方赔偿事宜均未成功,前后长达3年之久。今年4月6日,被害人家属只好向丰顺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寻求法律裁决。 丰顺法院审理认为,被害人死亡与被告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医疗事故鉴定,原被告双方均有义务申请而未申请,双方存在过错。被告应负此事故70%的主要责任;原告方应承担30%的次要责任。宣判后,双方对判决均无异议。(梅讯)(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