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讨债被击毙续:死者妻要求兰州警方提供录像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0:56 四川新闻网 |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西安六旬残疾男子姜云春兰州讨债被警方击毙后,死者家属要看现场录像的请求一直没有得到警方的同意。“人命关天的事情,兰州警方必须出具事件全过程的录像,以证明他们在《死亡证明》中所说的‘经多次喊话,(姜云春)不予理睬’的情况是真实的。”姜云春的妻子李粉莲说。 据李粉莲讲,9月29日上午,她到兰州市公安局刑警二大队与警方交谈时,就要求看事件全程录像。当时二大队负责人陈某说,下午可以看。下午上班后,她按要求再次到兰州市公安局刑警二大队,要求看录像。结果二大队负责人陈某改口说,击毙前没有录像,击毙后才有录像。李粉莲说,那就把击毙后的录像看看。陈某说,录像没什么意思,就是报纸上看到的那些镜头。最后,在李粉莲的坚决要求下,陈某只给她看了两张照片——一张是姜云春倒地的;一张是所谓的“炸药包”——就是那个暖水袋。 李粉莲说:“这么大的事,兰州警方如果连录像都没有,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如果有录像而不敢公开,事情不就很明白了?”(记者 剑光)
| ||||
